为进一步优化资产配置,盘活闲置资源,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并促进相关技术的再利用与价值转化,根据国家及地方关于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拟对学校部分经批准报废的资产(含部分具有再利用价值的技术组件或技术集成体)进行公开技术性转让。
一、 转让标的概述
本次转让标的为我校已履行完报废审批手续的部分资产。这些资产整体已达到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性能指标不符合教学、科研或办公的常规使用要求,但其中部分模块、组件、软件系统或特定技术集成体仍具有一定的技术价值、研究价值、教学示范价值或经过改造后的再利用潜力。转让重点在于其蕴含的特定技术状态、设计思路或可提取利用的技术模块,而非资产的常规使用功能。具体标的物清单、技术状态描述及相关资料将在正式转让程序中向符合资质的意向方提供。
二、 转让原则与方式
- 原则:本次转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侧重于技术的再利用与价值挖掘。
- 方式:采用公开挂牌、协议转让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具体方式以最终公告为准)。欢迎具备相应技术消化、改造、研发能力或用于合法教学、研究目的的企业、科研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意向受让方”)参与。
三、 意向受让方基本条件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 具备与转让标的技术相关的消化、承接、改造或再研发能力,或能提供明确合法的再利用用途说明(如用于教学展示、技术研究、部件拆解利用等)。
-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 重要提示
- 本次转让的资产均为“按现状、按所在地”进行技术转让,学校不对其当前技术状态的完整性、可用性及任何潜在瑕疵承担保证责任。意向受让方应在咨询期内充分了解标的物的实际技术状况。
- 受让方须自行承担标的物的拆卸、搬运、运输等全部费用及安全责任,并遵守校园管理及环保相关规定。
- 转让标的最终所含的具体技术内容、数量、技术资料(如有)以现场实物及交接清单为准。
- 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且转让后不得用于任何非法用途。
五、 后续安排
有意向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按后续发布的详细程序公告联系指定部门进行咨询、登记及查阅相关资料。具体转让程序、时间安排、标的明细及底价等将另行发布正式转让文件。
特此公告。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管理处
[注:发布日期应另行填写]